
印花稅的問題。合同簽訂日期是4月,發(fā)票日期是5月,實際付款是6月,合同附在實際付款時的6月的記賬憑證上,那印花稅所屬期在哪個月?
答: 您好!印花稅應(yīng)該在4月的時候做。
老師,這個怎么填呢,是合同日期嗎?要是我5月份簽訂的合同,現(xiàn)在報印花稅,稅費所屬期和這個日期是寫5月份合同簽訂日期的,還是6月份今天的呢?按次申報
答: 你好 就是合同簽訂日期 五月份簽訂的 六月份申報??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xué)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每月的銷售合同交印花稅的時候,是以合同簽訂日期算所屬期 還是以到款日期 算所屬期? 另外 采購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答: 你好,以簽訂日期為所屬期
老師您好: 自租車合同簽訂之日起,什么時候交印花稅不超期?合同是4月22日簽署,”6月12日才付租金和押金,印花稅超期了嗎?有無滯納金?謝謝!
印花稅 合同簽訂日期是8月16號,在9月13號收到合同,10月申報的時候,所屬期是按照哪個日期填,是按次申報還是按月申報?
您好,我們按期申報印花稅。有的合同簽訂日期不在征期內(nèi)怎么辦?比如6月簽的合同,現(xiàn)在要報7-9月的印花稅
2019年5月10日簽訂房租租賃合同,單筆申報印花稅,申報日期在5月1日至5月15日還是6月1日至6月15日(不考慮節(jié)假日順延的問題)?
2019年5月10日簽訂房租租賃合同,單筆申報印花稅,申報日期在5月1日至5月15日還是6月1日至6月15日(不考慮節(jié)假日順延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