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商品還沒完成成品時候就和一家企業簽訂了包銷合同,但是合同沒寫具體的銷售金額,因為有個退貨率在20%內。那我啥時候確認收入呢?
溫暖
于2018-09-25 11:09 發布 ??783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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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濟師
2018-09-25 11:12
對于貨款是如何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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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貨款是如何約定的呢?
2018-09-25 11:12:24

此項成本通常不會涉及稅會差異。常見的情形主要有租金、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分期收款銷售等,當稅收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應付日期來確認時,就會存在稅會差異,需要納稅調整。
2020-05-20 15:05:30

你好同學,是的收入就是合同金額,成本是你們自己的成本,自己要計算一下購買的金額,然后當成是成本
2020-05-20 14:23:33

這個應該就是選B的。20萬乘以80%。
2023-05-11 09:27:16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的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2020-07-18 23: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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