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工資的實際支付問題,子公司的工資成本、個稅均由子公司承擔、繳納,但稅后實際支付給員工的工資是由母公司代為支付的,母子公司掛往來,現在稅局認為實際支付的是母公司,那對應的個稅應在母公司所在地繳納,老師,稅務的這個合理嗎?謝謝!
答: 個人認為不合理,員工的勞動合同與誰簽,為誰服務取得工資才是源泉扣繳方,母為子公司因資金問題代支付并不是扣繳義務方
關于子公司及母公司的帳務及稅務的說法?
答: 您好同學 都 是按獨立的公司的角度進行稅務處理的同學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好,我們是公交運輸公司,成立一家全資子公司,主要承擔外包客運服務和定制客運服務,但前期客戶都是跟我們母公司簽的合同,如果說把收入現在依然放在母公司,子公司的人力成本和車輛油電等成本怎么處理合適,車還是母公司的車,主要是人力成本,子公司給母公司開票的話只能開客運服務,這樣是不是不合理?怎么樣處理合理一些?
答: 你好!按規定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間也要按銷售處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