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利企業的標準是什么?小微利企業怎么征收企業所得稅
逗心~
于2018-07-03 22:10 發布 ??1209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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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2018-07-03 22:14
1.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
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2.企業所得稅怎么征收:
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相當于按照10%計算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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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
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2.企業所得稅怎么征收:
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相當于按照10%計算企業所得稅。
2018-07-03 22:14:35

你好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8〕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自2018年1月1日起廢止。
四、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積極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宣傳輔導工作,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7月11日
2019-01-08 11:13:19

標準: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下同),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18-11-23 15:20:43

廣義上的小微企業,是指按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標準劃分的企業,是指所有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還包括了的個體工商戶。其標準是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共劃分了16個行業。如:工業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零售企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狹義上的小微企業,特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它的標準則是根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員、資產總額三個指標制定,共劃分了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兩大行業。包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而且工業企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由此可見,工信部劃分的小微企業標準與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劃分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不僅在判定指標上,而且在判定指標的數值上也不盡相同。小微企業不等于小型微利企業。并非所有廣義上的小微企業都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只有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2018-06-27 10:52:11

一)“小微企業”是根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規定判定的,通知中第二條規定:
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每個行業的小微企業有具體的劃分標準;
例如:工業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
1、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2、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3、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022-04-07 1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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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