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仍然是月營業額或者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或者季度不超30萬的,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嗎?
答: 你好,是的,目前這個政策仍在執行的
《》從2016年2月1日起,月納稅營業額或銷售額不超10萬元(季納稅營業額或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那是不現在的小規模企業是不是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答: 你好,小規模,一般納稅人符合上述條件,都是可以減免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月納稅營業額或銷售額不超10萬元(季納稅營業額或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我季度超過了30萬,月銷售1月和3月兩個沒有超過10萬,能享受兩個附加減免嗎?(小規模納稅人)
答: 你是按季度申報附加稅嗎,季度申報只看30萬不看之前月10萬, 按季度,那需要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