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分存續分立(原公司存續,分設新公司 B)和新設分立(原公司解散,新設 A 和 B 公司),資產分離要點如下: 存續分立 資產分離:將酒店部分資產(如樓層、設備等)劃轉至 B 公司,B 公司股權分配給原股東(可按比例或部分股東持有)。 操作關鍵:需簽訂分立協議,明確資產歸屬、債權債務分割,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辦理工商登記。 新設分立 資產分離:酒店全部資產按約定拆分至 A 和 B 公司(如 A 主營客房、B 主營餐飲),原公司解散,股東轉為持有 A 和 B 公司股權。 操作關鍵:需完成原公司清算,資產按評估價值或協議比例分配,注銷原公司并設立新公司。
劉樂杰 追問
2025-05-2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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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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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