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2019年12月中旬申請一般納稅人資質,2020年一月份正式成為一般納稅人,于2020年1月份收到外單位2019年12月末開具的進項稅專票,由于我單位在2020年才成為一般納稅人,2019年末開具的專票無法抵扣,于2020年1月10日把該票退回,要求2020年1月份再開具進項稅專票。銀行賬戶的進銷住來于2019年12月已經行成,我單位沒有開具專票的資格,因此,財務上全都做的往來處理,實質上收入已經行成,在2020年1月份才領票只開具了銷項的1/4,稅局知道這些情況,想問下這樣做企業會有風險嗎?望老師解答,謝謝
答: 你好,那要是稅務局清楚你們這樣的情況肯定會有風險的
老師,我現在有個客戶是個體戶,這個個體戶沒有開對公銀行賬戶,我們是一般納稅人,有一筆款項要還給這個個體戶,但是我們只能從公戶轉賬,想問下,這種情況要如何打款給客戶,會產生什么稅費?對方需要怎么開票給我們呢
答: 你好;? 個體戶沒有公戶;讓對方提供老板的賬戶代收? ?蓋章給你即可? ?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一般納稅人做賬用的著銀行賬戶的月結單和款項的回單嗎
答: 您好,用的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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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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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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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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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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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