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18年1月份繳納17年第四季度所得稅。未做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自動結轉本年利潤。利潤表中體現了所得稅。本月要將利潤表中的本年累計所得稅沖回。財務經理說1月繳納的四季度繳納的所得稅不是在18年。這樣我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呢?我之前分錄:借:所得稅 貸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 、月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 財務經理讓調成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本年利潤。利潤表中年末還是有所得稅,她讓我在報稅務報表利潤表中的所得不體現。我覺得不對。我改怎么處理
答: 所得費費用沒有采取權責發生制導致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所得稅費用金額) 貸: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老師,季末計提所得稅費用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借:本年利潤貸:所得稅費用盈利年末本年利潤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中去,借:本年利潤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對嗎?
答: 是的。你很棒,就是那樣做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在看今年一月賬的時候發現2016年12月第四季度沒有計提所得稅,也沒有結轉本年利潤,2017年1月補計提所得稅,之前會計在用友軟件做的分錄是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借本年利潤貸所得稅,結轉2016年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貸未分配利潤,結果造成利潤表的凈利潤和賬本的本年利潤不一樣,資產負債表的未分配利潤和利潤表勾稽關系不存在,這樣需要調整嗎?應該怎么調整?能具體怎么解決嗎?
答: 1月補提會計分錄做錯了,把相應的所得稅費用都轉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最后不是轉入本年利潤,應該是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這樣做就可以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