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預習知識點:預算法
2017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第八章:預算法【2017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點預習匯總】
預算管理職權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預算管理職權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預算
管理職權
3.國務院的預算管理職權
4.國務院財政部門的預算管理職權
預算收支范圍
1.預算收入
2.預算支出
預算的審查和批準
1.預算的審批
(1)中央預算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
(2)地方各級預算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
2.預算的批復
(1)各級預算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20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復預算.
(2)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預算后30日內正式下達,中央對地方的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預算后90日內正式下達.
預算的執行
1.預算空白期
2.預算收入的組織執行
3.預算執行中會計核算的基礎
4.國庫制度
預算預備費、預算周轉
1.預算預備費
2.預算周轉金
3.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預算調整
1.預算調整的情形
2.預算調整方案的審批
2017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試題:多項選擇題
根據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地方政府舉債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省級政府舉借債務,應當經國務院批準
B.地方專項債務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
C.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若無力償還,中央政府應實行救助
D.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監督
【答案】AD
【解析】(1)選項B:一般債務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2)選項C: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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