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工作服發生的費用是否有扣除標準?
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如果屬于上述情況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是發錢或者發卡讓員工自己買去,那就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勞動保護費的列支范圍有哪些?
答: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和《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勞動保護支出的范圍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解毒劑等安全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等防暑降溫用品,以及按照原勞動部等部門規定的范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5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企業以上支出計入勞動保護費,可以在稅前扣除。但要注意的是,勞動保護費的服裝限于工作服而非所有服裝。
具有參考意義的規定: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蘇地稅規[2011]13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勞動保護支出應符合以下條件:用品提供或配備的對象為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注:含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用品具有勞動保護性質,因工作需要而發生;數量上能滿足工作需要即可;以實物形式發生。
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工作服發生的費用是否有扣除標準?上文介紹了這個作為合理費用可以扣除,但是如果是發錢給個人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更多財稅疑問,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