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應交款的會計核算方法
專項應交款是指企業應由專項資金上交的各種款項,如應交能源交通建設基金、應交顱算調節基金等。
為了反映和監督按規定交納的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建設單位應設置屬于資金來源性質的“專項應交款”科目。本科目貸方登記按規定計算提取應交納的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以及違反規定的罰款支出;借方登記按期交納的和年末預交的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與預算調節基金,余額一般在貸方,表示應交未交的各種專項應交款。本科目應按應交款項目分別設置“能源交通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兩個明細科目。
現舉例說明專項應交款的核算方法:
1.××大橋已竣工,季未經批準預提留用包干節余6000元,按規定比例15%(即900元)、10%(即600元)分別計算交納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國家預算調節基金。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專用基金——企業1500
貸:專項應交款——應交能源交通建設基金900
專項應交款——應交預算調節基金600
2.上述應交款按期足額以專項存款上交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專項應交款——應交能源交通建設基金900
專項應交款——應交預算調節基金600
貸:專項存款1500
3.某季度提取基本折舊基金3000元,企業基金6000元,職工福利基金1200元,按規定征集比例15%計提能源交通建設基金1530元,按規定比例10%計提國家預算調節基金1020元。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借:專用基金——更新改造基金450
專用基金——企業基金900
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180
貸:專項應交款——應交能源交通建設基金1530
②借:專用基金——更新改造基金300
專用基金——企業基金600
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120
貸:專項應交款——應交預算調節基金1020
4.某季實現基建收入留成1900元,漏交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被處罰款190元,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專用基金——企業基金190
貸:專項應交款——應交能源交通建設基金114
專項應交款——應交預算調節基金76
以專項存款上交罰款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專項應交款——應交能源交通建設基金114
專項應交款——應交預算調解基金76
貸:專項存款190
另外,對留用的基建收入1900元,按15%和10%的比例補提能源交通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當即以專項存款上交。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專用基金——企業基金475
貸:專項應交款——應交能源交通建設基金285
專項應交款——應交預算調節基金190
以專項存款上交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專項應交款——應交能源交通建設基金285
專項應交款——應交預算調節基金190
貸:專項存款475
專項應交款的會計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交的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等。
(二)本科目設“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兩個子目。
(三)企業按規定計算提取應交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或者由于企業違反有關征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的規定而被處以罰款時,借(減)記有關專用基金科目,貸(增)記本科目。企業實際交納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時,借(減)記本科目,貸(減)記“專項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的貸(增)方發生額為應交的“兩項”基金;借(減)方發生額為已交的“兩項”基金;貸方(增方)余額為應交未交數,借方(減方)余額為多上交數,多交的“兩項”基金在《資金平衡表》“專項未交款”項以負數反映。
通過對以上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內容的學習,對于專項應交款的會計核算方法及專項應交款的所屬會計科目,大家是否都理解了呢?如果在學習或工作中,遇到這樣的問題,大家能否順利解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