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如果未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年度納稅申報,要負法律責任嗎?

2019-04-28 13:5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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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如果未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年度納稅申報,要負法律責任嗎?申報期內未辦理的一般是處2000到一萬元以下罰款的。以下是會計學堂總結的詳細內容。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如果未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年度納稅申報,要負法律責任嗎?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對納稅人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追繳其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如果未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年度納稅申報,要負法律責任嗎?

年所得12萬元以上如何申報納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的規定,納稅人可以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具體來說,年收入12萬元申報主要有3種方式:一是企業網上代申報。這種方式需要企業聯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企業代自然人申報授權”,然后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填報“企業代自然人12萬元申報表”完成。二是自然人網上申報。納稅人在網上辦稅服務廳完成自然人登記后自行登錄進行申報。三是在地稅辦稅服務廳直接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第六條的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是指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取得以下各項所得的合計數額達到12萬元:(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四)勞務報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八)財產租賃所得;(九)財產轉讓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這也就是說,范教授在法學院和上市公司所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都應計入12萬元的范疇。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如果是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納稅人,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而如果是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如果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如果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根據范教授的情況,他可以選擇法學院或上市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中的一個,在每年1—3月期間,固定到該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即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的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均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于納稅年度終了后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如果未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年度納稅申報,要負法律責任嗎?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稅法也是法,只要是違反,都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大家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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