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退回上年增值稅進項稅余額的會計處理

2018-09-29 13: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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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業在繳納稅務時多繳了,那么多繳的部分就會被退回.如果國稅退回了上年度增值稅進項稅,那么余額部分應該怎樣做會計處理呢?針對這個問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具體的回答如下,并示范了相關的會計分錄的做法.

國稅退回上年增值稅進項稅余額的會計處理

收到稅務退回多交增值稅時做:

借:銀行存款(藍字)

借: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紅字)

收到稅務退回多交增值稅月末結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本期轉入數-(至此,未交增值稅科目,是平衡的)

國稅退回上年增值稅進項稅余額的會計處理

增值稅進項稅的會計分錄:

1、增值稅進項稅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或固定資產等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等)

2、進項稅額是指當期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在企業計算時,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后的數字,才是應繳納的增值稅.因此進項稅額的大小直接關系到納稅額的多少.一般在財務報表計算過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進行計算:

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1+稅率)

進項稅額是已經支付的錢,在編制會計賬戶的時候記在借方.

關于國稅退回上年增值稅進項稅余額的會計處理的做法,上述文章進行了詳細的解答,并講解了關于增值稅進項稅相關的會計問題.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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