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余資金收回怎么做分錄?
收回或交回的結轉結余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財政部門安排使用時,按原預算科目支出的,總預算會計根據發文借記"暫存款"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調整支出科目的,總預算會計應根據發文按原結轉預算科目做沖銷處理,借記"暫存款",貸記"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同時按實際支出預算科目作列支賬務處理,借記"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
事業單位結轉結余的分錄
1.基本支出的賬務處理:
(1)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收入結轉
借:財政補助收入―基本支出
貸:財政補助結轉―基本支出結轉
(2)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支出結轉
借:財政補助結轉―基本支出結轉
貸:事業支出―基本支出(財政補助支出)
2.項目支出的賬務處理:
(1)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收入結轉
借:財政補助收入―項目支出
貸:財政補助結轉―項目支出結轉
(2)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支出結轉
借:財政補助結轉―項目支出結轉
貸:事業支出―項目支出(財政補助支出)
關于結余資金收回怎么做分錄的問題,上述文章示范了具體的分錄做法,你學會了嗎?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