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捐贈賬務處理
其分以下兩種情況:
1.事業單位接受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按事業單位接受該固定資產的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
借:其他支出
貸:銀行存款等
2.事業單位接受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按事業單位接受該固定資產的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
借:其他支出
貸:銀行存款等
固定資產安裝完畢轉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在建工程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19條規定:"受贈人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和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如前所述,獲得捐贈財產不易,使用之更加不易.事業單位接受捐贈財產后,在現有的會計制度中有關的規定可能不夠全面,或者規定過于簡化,或者根本沒有考慮有關法律的規定,這正是會計制度的不足.所以會計人員,必須擅長發現不足,爾后彌補不足、消滅不足,使制度臻于完善,是會計人員的天職.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在實踐中解決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金鑰匙,才是一個合格的、稱職的會計人員. 根據以上的分析,結合工作實踐和恪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要求,筆者建議在現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應將該筆資金列入在"專用基金"中來核算,也即在"專用基金"賬戶中應增設"接受捐贈財產"二級明細賬戶來進行會計處理.
上述文章關于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捐贈賬務處理怎么做的問題,分接受的固定資產捐贈是否是需要進行安裝兩種情況來進行解答.看完文章,你學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