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收入怎么調增繳納所得稅?

2018-08-23 14:0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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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的文件規定,企業的營業外收入需要調增企業的所得稅.那么怎么調增呢?對于這個問題,可能還有很多同學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會計學堂的老師來為大家詳細的進行解答,并闡述相關的規定.

營業外收入怎么調增繳納所得稅?

營業外收入繳納所得稅的稅率與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相同,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5%,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營業外收入屬于是納稅調整增加項目.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 (解讀:如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應繳企業所得稅) 、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營業外收入怎么調增繳納所得稅?

營業外收入所得稅相關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而收入總額是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列舉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由此可見,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是不區分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中的"其他收入"就屬于會計核算中的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收入中是否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應視是否屬于不征稅收入或免稅收入范圍.屬于不征稅收入或免稅收入是記入營業外收入的,這些部分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余的營業外收入一律按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財政撥款即財政性資金屬于不征稅收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將財政性資金定義為: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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