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出售設備會計分錄

2018-08-23 09:3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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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在出售設備時,會計人員要做好相應的會計分錄.設備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固定資產的一種.那么事業單位出售設備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呢?下文是小編根據相關的文件規定整理出來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事業單位出售設備會計分錄

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事業單位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先將其轉入待處置資產,待實際出售時,再相應減少"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同時通過"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科目核算出處置收入扣除相關處置費用后的凈值,并將其作為"應繳國庫款"在日后上繳國庫.

具體分錄如下:

出售固定資產,轉入待處置資產:

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借: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賬面余額)

實現出售出售固定資產其對應的固定基金:

借:固定基金--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資產折耗(已提折舊對應的資產折耗)

事業單位出售設備會計分錄

貸: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出售過程發生相關稅費支出:

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

貸:應繳稅費、銀行存款

出售固定資產取得價款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

貸: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

出售所得價款扣除相關稅費后的凈收入:

借: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

貸:應繳財政款

關于事業單位出售設備會計分錄的做法,根據相關的事業單位的制度規定,應該先要轉入待處置的資本,然后再做相應的分錄.你學到了嗎?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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