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進行的加工如何核算?

2018-08-21 10:4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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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的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面對各種核算問題,今天我們要來講解的就是關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進行的加工如何進行核算的問題.以下是會計學堂整理的先關內容,感興趣的話,就接著往下看吧!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進行的加工如何核算?

在委托加工業務中,受托方收到委托方發來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資,只需在按表外科目專設的"代管商品特資"或"受托加工物資"備查簿中加以登記.備查簿的登記一般采用單式記賬法,收到代管物資時的借記"受托加工物資",退回時貸記該賬戶即可,無湎考慮對應賬戶問題.該備查簿只作為日后存查的備份.實際領用受托加工物資進行加工時,并不考慮所領用物資的金額,不計入生產成本、也不列入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中.受托方對于加工中實際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費(即耗用的輔料、生產工人的工資福利費、分配的制造費用等),應通過"生產成本"賬戶核算.受托加工物資制造完成,如不需入庫保管,可不通過"庫存商品"賬戶核算,直接在結轉發出成本時,自"生產成本"賬戶的貸方轉入"主營業務成本"賬戶的借方.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進行的加工如何核算?

受托方的會計核算一般是:

一、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時,按合同價(或不記錄實際金額)登記備查簿,借記"受托加工物資――某公司"(注明物資數量),領用時作相應的附注說明.

二、發生相關費用時: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   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制造費用

三、加工完成按合同規定發給委托方時:

1.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收――應交消費稅(如果加工的產品屬于消費稅應稅產品的,受托方應該履行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這里的計稅價格一般參照受托方同類產品的價格或組成計稅價格)

2.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3.在備查簿中將受托加工物資注銷,貸記"受托加工物資――某公司"(注明物資數量)

四、受托方上交消費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關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進行的加工如何核算的問題,上述文章進行了詳細的闡述說明,相信你看完文章,一定有所體會.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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