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軟件的會計處理 是否能抵扣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規定,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如果企業購買的是軟件使用權,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列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如果購買的是軟件所有權,構成無形資產的,應列無形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有哪些?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購買軟件的會計處理 是否能抵扣!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有哪些?"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能否抵扣了.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說,進項稅額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