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是交當月的還是上個月的

2019-11-01 16:1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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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說的就是住房公積金,有些企業是會幫員工繳納公積金的,所以我們會計人員也需要做賬和繳納,這就產生了公積金是交當月的還是上個月的這個問題,會計學堂的小編整理了一些解析如下文所示,大家可以看看.

公積金是交當月的還是上個月的

答:當月繳納,當月生效.

公積金的繳納時間:

(1)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2)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3)單位錄用或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錄用或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或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4)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5)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公積金是交當月的還是上個月的

住房公積金繳納后所做的會計分錄

答: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支付工資時再將個人負擔部分沖回即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貸:應付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關于公積金是交當月的還是上個月的的講解到這里就完畢了,簡單來說,公積金我們是當月繳納的,新員工從第二個月開始繳納.大家都明白了嗎,不懂的可以點擊會計學堂的小窗口,專業的老師來幫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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