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發生制如何確認收入
對于企業收入的確認,新稅法規定了一個明確且最基本的總體原則--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也就是說,除新稅法另有特別規定的情形外,企業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需要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反之,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收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對于企業的實際操作和把握而言,只需要特別注意和關注新稅法中對于不采用權責發生制的特別情形以及雖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而另有特別規定的情形,而這些特別情形也是稅法和會計上有差異的部分.而新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則調整和改變了原稅法的表述方式,改為對應納稅所得額中的收入做了總括性的規定,然后在扣除法規明確規定的"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之后,作為應計稅的收入額.這里面,應強調和注意以下幾點:
收入總額中應包括貨幣形式的收入和非貨幣形式的收入
將貨幣形式的收入確認為收入比較容易理解.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新稅法規定了非貨幣形式的收入,包括生物資產、無形資產等,也需要按照公允價值確定為企業收入總額的一部分,繳納企業所得稅.
新稅法中"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含義及其區別
從字面上看,許多人認為不征稅和免稅的含義和結果是一樣的,都是沒有對涉及項目進行征稅,但在稅法上卻是有很大差異的."不征稅收入"作為新稅法中新設概念,是指在稅法原理下永久性不征稅的項目,不屬于列入稅收優惠的范疇.而"免稅收入"則屬于國家應征稅的收入,屬于國家出于特殊的考慮給予一項特殊的稅收優惠范疇.了解這兩者的本質不同,最重要的就是可以在實際操作時正確把握這兩項收入所對應的成本費用的不同扣除處理方式,也就是說,對于"不征稅收入"所對應的成本費用,由于收入不需征稅,則自然相關的成本費用也不得稅前扣除.而"免稅收入"所對應的成本費用,由于收入是應征稅但享受給與的稅收免稅優惠,則相關的成本費用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收入總額確認的特殊情形和需注意的部分
如前所述,收入確認的基本原則是權責發生制原則,但稅法還會存在與會計確認收入有差異的部分,且會有不完全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的特殊情形.以下進行具體說明:
(1)不完全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的特殊情形包括: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及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收捐贈收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
(2)銷售貨物收入確認時間與會計處理的差異
會計上,"商品所有權的風險轉移"是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實現的重要條件,需要考慮商品可能發生減值或毀損的可能.而從稅務角度看,這是企業的經營風險,不能由國家來承擔.所以,稅法對收入的確認就不能以"風險轉移"為必要條件.
會計上確認收入的第二個條件是"不再保留繼續管理權",繼續控制的商品,不能確認銷售收入.而從稅務角度,不論是否控制商品,只要商品所有權發生變化,就應確認收入.
會計上確認收入的第三個條件是"相關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而從稅務角度,則強調收入成本要合理.
小編在本文解答了權責發生制如何確認收入的問題,也為你講解了它們的概念,企業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需要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相信你看完對這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我們一定要留意國家政策的更新,大家有興趣,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一起討論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