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扣進項稅逾期的補救方法
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認證或已采集上報信息,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及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稽核比對結果相符.
換言之,超過360天未認證、未比對的,不能再申請繼續抵扣進項;認證、比對結果不符的或不成功的,同樣不能申請繼續抵扣.
不是所有逾期未抵扣的進項稅都有補救措施
1.范圍有限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8號)規定,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兩種憑證,發生未按期申報抵扣情形,滿足規定條件可以申請繼續抵扣進項稅.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關稅完稅憑證、通行費發票等進項抵扣憑證逾期之后,不能再申請繼續抵扣進項.
2.逾期原因有限制
滿足如下客觀原因之一的,才能申請繼續抵扣進項:
(1)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
(2)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封存納稅人賬簿資料,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
(3)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取得認證結果通知書或稽核結果通知書,未能及時辦理申報抵扣;
(4)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未能按期申報抵扣;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3.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認證比對相符
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認證或已采集上報信息,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及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稽核比對結果相符.
換言之,超過360天未認證、未比對的,不能再申請繼續抵扣進項;認證、比對結果不符的或不成功的,同樣不能申請繼續抵扣.
4.交易活動必須真實
5.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
關于未抵扣進項稅逾期的補救方法,上述文章中整理出了一些不能補救的情況,有范圍限制,逾期的原因限制、時間限制等因素.大家在進行進項稅的認證抵扣時應該避免文章中所出現的這些情況,及時進行認證.會計學堂整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