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居間合同算是無效合同?

2019-09-04 17: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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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在城市生活的人都會租過房子,在租房子的時候有的人就會選擇找中介去辦理相關的事情,這時候就會涉及到一個合同:居間合同。那么怎樣的居間合同算是無效合同呢?會計學堂小編就帶領大家在下文中閱讀更多有關這個問題的詳細內容。

怎樣的居間合同算是無效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此外,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合同;內容不合法的合同;無效代理訂立的合同都可以認定為無效合同。居間合同并不是一經簽訂就是符合法律效力的。當居間合同違法、主合同無效、居間合同被撤銷等情況發生時,居間合同都可能失去法律效力。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判定居間合同無效的,可以參與民法通則關于民事行為效力的規定,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居間合同違反法律規定等情形,居間合同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五十五條 【實質要件】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怎樣的居間合同算是無效合同?

什么樣的合同是無效的?

第五十六條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6、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7、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合同;

8、內容不合法的合同;

9、無效代理訂立的合同

像上文中提到的居間合同算是無效合同的,并且各位在簽訂相關合同的時候一定注意和小心,當心一些“文字游戲”,很多居間人和委托人在簽訂的合同,都是因為委托人不仔細閱讀導致后續問題的產生。本文對于“怎樣的居間合同算是無效合同?”的解答就到這里了,是不是還有小伙伴覺得不夠盡興,可以到會計學堂網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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