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集團公司補貼需要交增值稅嗎

2019-08-27 15:2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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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集團公司補貼需要交增值稅嗎?如果是分公司收到集團公司的補貼,需要看分公司是否有獨立核算的能力,如果有那就是屬于視同銷售的范圍,應當繳納增值稅的。具體的介紹內容大家可以參考下述文章。

收到集團公司補貼需要交增值稅嗎?

首先看你們是否是獨立核算,如果各分公司之間都是獨立核算的那么你們的資產無償劃撥出去應該作為視同銷售,視同銷售,依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進一步明確,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二)用于交際應酬;

(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對外捐贈;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企業發生上述規定情形時,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

收到集團公司補貼需要交增值稅嗎?

集團內調撥電腦需交增值稅么?

調撥電腦實際就是固定資產的轉移。所謂集團內需要考慮是否屬于不同的法人主體,如果是法人主體分支機構之間調撥轉移,屬于公司內部調撥,不需要交納增值稅。但是在集團內部不同法人主體之間,就需要按照固定資產銷售開具銷售發票了。增值稅的計算規定如下: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包括摩托車、汽車、游艇),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外的物品(不包括摩托車、汽車、游艇),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包括摩托車、汽車、游艇),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可開具普通發票,可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收到集團公司補貼需要交增值稅嗎?整體上來說,如果分公司具備了財務獨立核算的能力,那收到集團公司的補貼就應該視同銷售,應當依法繳納增值稅的;在正文中小編老師匯總了一些可以不用繳納增值稅的情況,大家看完后如果還有其他的見解,小編老師歡迎大家來會計學堂網找老師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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