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賬中應交稅金如何做?
應交稅費的賬務處理
一、增值稅預交與應交應通過兩個明細賬戶核算
一般納稅人對當月預交的增值稅與上交上月的增值稅賬務處理是不同.實際工作中,企業當月預交增值稅時,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賬戶核算.而當月繳納上期增值稅則通過"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賬戶核算.
【例1】2009年9月20日,甲公司預交增值稅200000元,通過銀行付訖;月末,經計算甲公司當月增值稅進項稅額為520 000元,銷項稅額為980 000元;結轉當月未交增值稅.10月7日,甲公司通過銀行繳納上月未交增值稅.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9月20日,預交增值稅會計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200 000
貸:銀行存款 200 000
9月30日,結轉未交增值稅:
結轉未交增值稅=(980 000-520 000)-200 000=260 000(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稅金)260 0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60 000
10月7日,上交增值稅會計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60 000
貸:銀行存款 260 000
二、并非所有稅費都通過"應交稅費"賬戶核算
如前所述,企業繳納的稅費有很多,但是,這些稅費并非都通過"應交稅費"賬戶核算.其中,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均不通過"應交稅費"賬戶核算,而是直接繳納并計入相關費用或資產賬戶.
外賬中應交稅金如何做?上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了應交稅費的賬務處理,小編覺得不管是外賬還是內賬,作為財務人都應該認真對待,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