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利息和應計利息會計上怎么處理

2019-12-20 11:3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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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者,只計不付也,屬于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的利息計提方式.比如,五年期債券,根據權責發生制,每過一年計一次息,但不付.付息,就是一年一付,用于每年底付息的債券或借款.那么應收利息和應計利息會計上怎么處理?

應收利息和應計利息會計上怎么處理

應計利息是銀行預提的準備付給存款人的利息,每季計提后付給客戶.

應收利息是在銀行貸款的單位或個人每月應支付給銀行的貸款利息.

其實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收取利息的方式不一樣.貸出款項以后,要是應該每個月都收取利息的,那就記應收利息.當月收到錢,將應收利息沖減,增加現金或存款.

要是按年收利息的話,那就是每月的時候計提應計利息,到年末收到錢之后,再將匯總的應計利息沖減,增加現金或存款.

應收利息的實質性程序通常包括:

1.獲取或編制應收利息明細表,復核加計正確,并與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相符,結合壞賬準備科目與報表數核對相符.

2.實質性分析程序.按照不同借款類別,將借款平均余額與平均利率的乘積,與賬面利息收入相比較.確定兩者差異額是否合理.

3.與長期股權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相關項目的審計結合,驗證確定應收利息的計算是否充分、正確,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4.對于重大的應收利息項目,審閱相關文件,復核其計算的準確性.必要時,向有關單位函證并記錄.

5.檢查應收利息減少有無異常.

6.檢查期后收款情況,對至審計時已收回金額較大的款項進行常規檢查,如核對收款憑證、銀行對賬單、發票等.

7.關注長期未收回及金額較大的應收利息,詢問被審計單位管理人員及相關職員,確定應收利息的可收回性.必要時,向被投資單位函證利息支付情況,復核并記錄函證結果.

	 應收利息和應計利息會計上怎么處理

關于應收利息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1、當企業確認應收利息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2、當企業實際收到應收利息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應收利息的增加額,貸方登記收到的利息.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利息.

應計利息與應收利息有什么區別?

一、應收利息與應計利息辨析:

在長期債券投資核算中, 應收利息與應計利息

的區別:

科目級別不同.應收利息是一級科目; 而應計利息是長期債券投資下的一個子科目, 是二級科目.

反映的內容也不同.應收利息反映的是長期

債券投資分期付息時, 本期應收到的利息; 而應計利

息反映的是在長期債券投資一次性還本付息的情況

下,每年計算應收到的利息.

應收利息反映的是一種流動資產, 如同"應

收帳款"一樣; 而"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反映

的是一種長期資產, 要到到期還本付息時才能收

到.

二、1.應計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買賣結算日產生的利息收入,具體而言,零息債券是指發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附息債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貼現債券也可以計算其隱含的票面利率.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如下(以每百元債券所含利息額列示): 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已計息天數×100.

2. 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上文會計學堂小編主要給大家講解了兩個方面的內容,應收利息和應計利息會計上怎么處理、應計利息與應收利息有什么區別,關于應收利息和應計利息的相關內容大家在閱讀過程中還存在疑問的話可以聯系我們答疑老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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