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是證監會系列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審計類2號-分析性程序的問題是
A 未對財務報表項目勾稽關系以及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差異保持職業懷疑,如收入變動幅度與現金流量、應收賬款、生產成木.存貨、稅金等項目的變動幅度存在明顯差異;售價、銷量、毛利率、銷售費用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財務指標相較可比期間或預算數據差異較大;收入相關財務信息與投入產出比、勞動生產率、產能、水電能耗、運輸量、員工人數變化等非財務信息未能相互印證等。
B 未對存貨監盤異常情形保持職業懷疑,如存貨期未賬面庫存為零、委托存放于供應商倉庫、已經銷售但仍存放在公司倉庫或未確認收入已由客戶代管,未按統一標準放査或不規則堆放,存在盤點中無法停止移動、無法清點數量、無法明確質量或狀態等特殊類型的存貨,未將第三方保管的存貨納入監盤或函證范圍,存貨盤點數量與實際結存數量差異較大,存貨盤點表缺少簽字,無法實施現場監盤,過度依賴專家結論等。
C 未對公司資料與外部信息差異保持職業懷疑。如公司銷售排名、生產能力等與行業信息不符,毛利率、銷售費用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等關鍵財務指標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顯著差異,銷售、采購金額與客戶、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