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企業與XX鄉人民政府簽訂了一份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政府作為發包方,2023年在政府一債務一廉政檔案——服務類債務復查,審核中,發現未達到招標標準,企業與政府簽訂了債務清償協議,政府負有債務262000元,經雙方協商,政府應清償企業債務金額為157200元,待政府清償157200元后,雙方債權債務關系消滅。 企業將這部分未收的款項104800元計入銷售費用——化債折讓科目 ,這104800元,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時能作為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嗎?
素素
于2024-03-20 11:08 發布 ??208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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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4-03-20 11:10
對于企業在與XX鄉人民政府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所涉及的未收款項104800元,首先我們要明確這個款項的性質和稅務處理的相關規定。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應稅收入有關的資產損失。這包括現金損失、存款損失、壞賬損失、貸款損失、股權投資損失等。此外,《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包括實際資產損失和法定資產損失。
考慮到企業與政府之間已經簽訂了債務清償協議,且政府應清償的金額已確定,這104800元未收款項可以視為企業的壞賬損失。然而,企業在稅務處理時需要注意,雖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簡化了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申報流程,不再要求報送相關資產損失資料,但企業仍需完整保存相關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合法性。
因此,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時,可以將這104800元作為壞賬損失進行稅前扣除,但務必確保相關資料齊全、真實,并符合稅法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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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企業在與XX鄉人民政府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所涉及的未收款項104800元,首先我們要明確這個款項的性質和稅務處理的相關規定。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應稅收入有關的資產損失。這包括現金損失、存款損失、壞賬損失、貸款損失、股權投資損失等。此外,《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包括實際資產損失和法定資產損失。
考慮到企業與政府之間已經簽訂了債務清償協議,且政府應清償的金額已確定,這104800元未收款項可以視為企業的壞賬損失。然而,企業在稅務處理時需要注意,雖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簡化了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申報流程,不再要求報送相關資產損失資料,但企業仍需完整保存相關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合法性。
因此,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時,可以將這104800元作為壞賬損失進行稅前扣除,但務必確保相關資料齊全、真實,并符合稅法規定的要求。
2024-03-20 11:10:57

你好,這個有背景說明嗎
2020-07-05 17:56:51

不能的,實際發生才能抵扣的
2017-11-18 20:24:41

同學你好
根據規定,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而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各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再減去各項扣除和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剩下金額。小稅點特別提醒:應納稅所得額并不是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哦,但兩者之間也有聯系。
應納稅所得額基本公式有直接法和間接法,直接法等于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減去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再減去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的剩下金額;而間接法等于利潤總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加上或者減去納稅調整額。
2022-05-18 12:15:49

您好
所得稅費用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019-04-12 13: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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