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申報個稅的時候,6月發放5月工資,然后有個員工6月離職,6.28號把她6月工資結算了,那這個員工的6月工資是現在申報個稅還是跟下次一起申報啊
奧利給
于2020-07-09 14:36 發布 ??902次瀏覽
- 送心意
郭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2020-07-09 14:36
這個月一塊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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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一塊申報的
2020-07-09 14:36:46

某銀行職員小梅,去年剛畢業參加工作,扣除社保等費用后每月工資為4000元,暫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今年1月份單位發放了年終獎金45000元。
>>>>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方式計算應納稅額,則應當將45000元平攤到12個月,每個月3750元,適用10%的稅率,速算扣除數210,按公式計算就是45000元×10%-210,應納稅額為4290元。
>>>>選擇將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那么個稅計算方法為4000元×12%2B45000元-60000元(免征額)=33000元,適用3%的稅率,最終得出的應納稅額為990元。
相比之下,顯然是第二種計算方式更加“實惠”
2020-12-18 15:58:25

你好不需要補的,累計收入12萬以內的不用補。
2022-03-03 11:21:33

你好,是能夠按照計算的
2020-02-22 19:28:15

你好,可以在12月一起申報的。
2020-01-03 15: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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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利給 追問
2020-07-09 14:38
郭老師 解答
2020-07-09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