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月繳納的是11月份工資表里計算出來的個稅,那2020年1月計算12月份工資算個稅時繼續累計收入,還是清零?累計個稅在2020年該怎么計算,重新累計還是繼續累計?
答: 你們所屬期1月申報是11月工資吧,這個是重新開始算了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現在工資以這個方式計算,這個工資表該怎么設計 老師你這有模板么?能發我一個么
答: 您好,我可以發您郵箱。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當月新增職員工資8000,這個用累計預扣法算當月他是不用繳納個稅的吧?
答: 這個是我問道的,中間上班是這樣的,只能先扣除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