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4月在A公司工作,5-12月在B公司,B公司在繳納5月個稅時,在系統中查詢不到該員工1-4月的累計扣除繳稅情況,這種情況B公司應該怎么辦才能得到該員工1-4月累計扣除的各項數據
答: 你好!不用查詢員工的1-4月累計扣除的情況,在B公司算是第一個月,那么他的扣除也是從這個月開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現在工資以這個方式計算,這個工資表該怎么設計 老師你這有模板么?能發我一個么
答: 您好,我可以發您郵箱。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有一個員工,入職我公司后,1月份2月份,專項扣除填的是房貸,3月份他轉崗之后到了新的工作地開始租房,專項扣除就變成了房租,但系統里面房租和房貸不能同時存在。他刪掉了以前的房貸,從3月份開始填寫了房租。但我在3月公司替他繳納個稅的時候發現,根據個稅的累計扣稅計算規則,他的累計房貸信息沒有了。累計租房只有一個月的數據,導致系統里面計算出來他要多繳個稅,這種情況怎么辦呢?
答: 你好,你先要他試下把房貸的扣除期限改到2月份為止,看能不能同時存在,不能同時存在應該是期限重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