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好,超過用工之日一年的不管有沒有補簽合同,不是都算是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還能要求11個月雙倍工資嗎
答: 能的,這兩個是不沖突。
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好像沒有這個說法吧?沒簽合同,才付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沒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這個吧?在題目里看到的
答: 您好,“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出自《勞動合同法》第82條。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在公司工作近兩年半,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近期,公司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為期一年。按照勞動法,現(xiàn)階段性質是屬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方可以不簽署嗎?如果簽署,是否不能索賠11個月的雙倍工資?
答: 同學,你好!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 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可以要求索賠11個月的雙倍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滿1年的,滿1年的當日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jù)法律:已經(jīng)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期限。

